我院部分病房、门诊迁新居
发布时间:2016-09-13
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和临床工作需要,我院近期对部分临床科室进行了布局调整,具体如下:
1、原呼吸内一科、呼吸内二科整体搬迁至新的呼吸病诊疗中心大楼3-6楼,并变更为肺科医院九、十、十一、十二病室;原呼吸重症监护室也随之搬迁至呼吸病诊疗中心7楼;
2、呼吸病诊疗中心2楼则新开肿瘤科三十一病室;1楼为肺科医院呼吸内镜诊疗部;
3、原神经内科搬迁至住院部7楼十五病室,而住院部7楼十六病室则新开脑血管病房、卒中单元。
4、皮肤性病科门诊搬迁至门诊2楼C区;
5、儿科门急诊搬迁至门诊一楼C区;
6、神经外科二十一病室从住院部十楼B区搬迁至对面A区(即原二十二病室),科室名称及病室不变;
至此,我院呼吸科、神经科、肿瘤科、皮肤科、儿科临床诊疗、科学研究及康复指导等功能布局更趋合理化。